书法家李瘦山:《书道概论》之书轨

这个名词对一般人来说或许很是陌生,但意义重大。唐时皇帝李显欲以岳父韦玄素为相引发朝野震动,太后武则天为教育儿子而写了一篇文章曰“书轨” 在这里我们是纯粹意义上的的借用,“有书而后有轨,轨者,径也—–” 大概意思相当于书法但又绝不同于书法,法的意义在于规范或者不可以触犯。但轨的意义更大的方面在于疏导和指引。有若鲁迅先生云:“这世上本无有路,但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了—-” 书轨这个名词的意义亦存在于此。

第一节  书轨的变化意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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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隶变的的意义十分的深远,他使中国的文字慢慢的成为由点画组成的方块字。特点:抽象符号化。篆书最后一点的痕迹被逐渐磨去了;它把象形文字需要的圆弧线条变成很规律的点划,就是波挑;字形的圆弧线条变成了扁方。

2.应该西汉初期的隶书带有篆书的遗意,到了东汉隶书已趋向于工巧拙重。

3.波挑逐渐完备形成了典型的隶书,一直到楷书,行书盛行的时候 隶书仍然受人喜欢。

4.隶书的字体优美,它附有空间结构,章法变化,所以具有两重性。

5.从源流上说两汉时期,隶书品种繁多,各式各样。

6.从殷虚卜辞到小篆等于古文字从隶书到现在就是今文学。

隶变是汉字的改革与笔法的一次革命。

1. 隶变不仅仅圆圆长长的小篆变成扁扁方方的结体,也尽量简化掉了有象形成到繁文筹节,依靠了点画组成抽象,形成的符号。

2.隶变的过程出现了汉字组成的偏旁,部首,最早可能意会的很复杂。

3.隶变也使中国书法用笔方法的重大突破。

4.隶变使原来的小毫所具有的金石气更加发扬光大,仅此大毫更加的雄强,参差不齐,隶书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法则。

之所以引述这一段文字是想说明变是永恒的法则,不变才是可悲的或是短视的。或者可以说祖宗之法不可法,书若有法则禁锢百年矣!!!

回到我们书道历史层面,若以五千年为序我们则经历了象形,甲骨文,金文,篆书,隶书,草楷等多个历史时期,自唐以降,或许中国汉字真的走上了一个颠峰而不能再发展了?也似乎我们只能若考古一般去复制老祖先们的陈年往事而沾沾自喜,或是套用一句非常时髦的词叫做“重大发现——”.记得一位大师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学我者生,似我者死—–”

本人由于兴趣所在接触了太多的书道“大家”。 发现大家们住往喜欢在简历中写上“某某大师” 亲传弟孑或再传弟子,如果只是为了传承和纪念倒也无可厚非,亦或是为了活跃市场亦可不置可否,但骨子里却有一番光宗耀祖的酸气却让人实在受不了,借尸还魂是没有的,借他人之名显摆自己则大有拉大旗做虎皮之嫌,随着全民素质的不断提高这种手段被人嗤之以鼻不过是早晚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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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二,求变

大清帝国闭关锁国二百余年,文化亦同样固步自封,二百余年的书道历史竟然毫无新意,这实在令书道同门扼腕而叹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书道一途亦有欣欣向荣之势,但又顾此失彼。第一次书协成立大会上竟然又以书法为立论,大概是为了区别日本的书道,其实某以为不然。一个名词的创立必经多少人的磨炼而渐趋成熟,一味的的标新立异必然导致辞不达意,其言者凿凿,其听者也昏昏。

几天前和一位首师大专修书法的大学生闲聊,提到在日本极为倡行的现代书道君家极尽蔑视之能事,公认为书不书画不画不能称之为书法,换句话说就是无法可依。其实这就是一种错误立论带来的严重后果。

本人有幸参研过这种现代书道,从书法上说确实是于书于画似是而非,若以书道论却是并无不可。就象我们在表征与鉴赏中所谈到的,或以书或以画直抒胸臆,此处无所不包,天地万物皆可纳入墨端笔头,又或如前面提到的阴山石书,世人皆可以为是画而我独以为书。无他,不过是它具备了记载工能而已。道可道,非常道,道法自然—–不变则不是自然之道,变则通。或曰,天不变则道道亦不变。今日之月绝非昨夜之月,实无视者无视也。

试问,天下可有不变之法?从古致今未尝也见过,故曰,是法非法,法非法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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